【疫情竣工结算,疫情期间工程费用文件】
江苏省:印发建设工程新冠疫情防控费用计取指导标准
〖壹〗 、建设工程新冠疫情防控费用由两部分组成: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费和新冠疫情防控增加费。

〖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新冠疫情防控费用计取指导标准的通知》(苏建函价〔2022〕333号)不再计列疫情防控费用 时间节点:自2023年1月8日起 。适用范围:在建建设工程2023年1月8日后完成的工程量。拟建建设工程的工程造价中。

〖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新冠疫情防控费用计取指导标准的通知》(苏建函价〔2022〕333号)此调整反映了疫情防控政策优化后 ,工程建设领域费用计取规则的同步更新 。费用计列的停止范围 时间节点:自2023年1月8日起,建设工程新冠疫情防控措施费用停止计列。
〖肆〗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新冠疫情防控费用计取指导标准的通知》(苏建函价〔2022〕333号)不再计列费用的范围:我省在建建设工程2023年1月8日后完成的工程量,其工程造价中不再计列建设工程新冠疫情防控措施费用。拟建建设工程的工程造价中 ,同样不再计列该费用。
〖伍〗、停止实施的文件:江苏省住建厅决定停止实施《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常态化疫情防控指南的通知》(苏建函质安〔2021〕606号)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新冠疫情防控费用计取指导标准的通知》(苏建函价〔2022〕333号)这两个文件 。
〖陆〗、江苏总价措施费结算主要涉及工程排污费、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 、新冠疫情防控费用及其他总价措施项目费,具体结算方式如下:工程排污费: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时,暂按不含工程设备费、规费及税金造价的0.1%标准计取。工程结算时,按有权部门实际收取金额 ,凭发票按实计取,列入工程造价。

重磅!疫情影响下工期和造价如何计算?
〖壹〗、疫情影响下,工期顺延天数根据不同阶段按特定公式计算 ,费用计算涵盖提前竣工 、疫情防控、窝工、降效等费用,增加费用应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应急工程结算有特殊规定 。工期顺延计算复工前:顺延天数计算公式为顺延天数 = 实际复工日 - 计划复工日。若计划复工日无法确定 ,可按2022年2月16日取定。
〖贰〗 、工程工期顺延计算复工前:工期顺延天数计算公式为:顺延天数 = 实际复工日 - 计划复工日 。例如,计划复工日为2022年3月1日,实际复工日为2022年3月15日 ,则顺延天数为14天。
〖叁〗、人工涨价:若因疫情导致用工短缺或运输成本增加,承包方可提供工资发放记录、劳务合同等证据,主张人工费补偿 ,但需扣除疫情前已预估的成本。防疫费用承担防疫费用范围:包括现场消毒 、体温检测、隔离设施搭建、防疫物资采购等费用 。北京市住建委文件明确,防疫费用应列入工程造价,由发包方承担。
〖肆〗 、北京市2022年关于疫情防控费用及疫情影响下的造价及工期调整办法如下:疫情防控措施费:双方可协商确定费用标准。协商不成时,按每人每天20元至40元的标准计取 。停工损失费用:据实结算待岗工资 ,原则上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窝工降效费用:封控区按35%~45%调整。管控区按20%~40%调整。
〖伍〗、工期延长:顺延条件:建设工程因疫情影响难以开工或复工的,承包人可请求顺延工期 。通知义务:合同有特别约定的,按约定期限和程序通知发包方;无特别约定的 ,依据湖北省住建厅指导意见顺延工期。
〖陆〗、顺延工期与费用增加:指导意见规定了政府投资和其他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在受应急措施影响时的顺延工期和费用增加方式,包括窝工降效期间的计算、隔离观察期工资计取等。 疫情防控措施费: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时,按每人每天20元至40元标准计取 。隔离观察期间工资原则上按正常工资计取。
住建部再下令:建企不得签订“以审计结论为结算依据 ”的结算条款
住建部明确:建企不得签订“以审计结论为结算依据”的结算条款 住建部再次下发通知 ,针对政府和国有投资工程项目的结算问题,明确提出建设单位不得签订“以审计结论为结算依据”的结算条款。
住建部多次明确,政府和国有投资工程不得以审计机关的审计结论作为工程结算依据 ,建设单位不得以未完成决算审计为由拒绝或拖延办理工程结算和工程款支付 。政策背景与目的 住建部办公厅在2020年2月26日下发的《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序推动企业开复工工作的通知》中,首次明确提出这一要求。
业主在以下情形下不得以审计为由不付款: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及相关法规:无论是国有资金投资还是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工程,发包方(业主)在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 ,应在约定期限内予以答复。逾期未答复的,竣工结算文件视为已被认可,此时业主不得再以审计为由拖欠工程款 。
除非合同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 、无效,否则不得以审计结论替代合同约定。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序推动企业开复工工作的通知》也明确规定 ,政府和国有投资工程不得以审计机关的审计结论作为工程结算依据。
工程款支付流程的独立性住建部通知强调,政府和国有投资工程不得以审计结论作为工程结算依据,且建设单位不得以未完成审计为由拖延结算和支付工程款 。这一规定从工程款支付流程上切断了审计与施工方利益的直接关联。
政府拖欠的工程款并非必须以政府审计为结算依据 ,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和田皮山县的工程项目
以下是和田皮山县2025年主要工程项目情况:已完成/进行中的工程项目皮山县疫情隔离点信息化设备项目于2020年中标,2021年竣工验收,结算金额5105万元 ,截至2025年7月,皮山县卫健委仍拖欠工程款及利息8027万元,建议向相关部门反馈。
项目名称:立新能源皮山县200MW/800MWh构网型独立储能项目 项目地位 新疆单体容量最大的构网型独立储能项目 。国内首批大容量构网型储能示范项目 ,具有显著的行业标杆意义。技术应用 金风零碳将在项目中应用构网型储能技术,该技术可有效解决新能源高比例接入下的电网稳定难题。
为保障行洪安全,当地还实施了杜瓦河防洪治理等工程项目 。喀拉喀什河:是和田地区的第二大河流 ,它贯穿和田、皮山、墨玉三县。喀拉喀什河的水主要来源于喀喇昆仑山的冰雪融水,全长800公里以上,大部分在219国道旁。
瀚舟光伏发电皮山有限公司工程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工程资金详情如下:出资比例:瀚舟光伏发电皮山有限公司的瀚舟能源和田皮山县50万千瓦光伏治沙项目(EPC总承包)的全部资金均来源于企业自筹,出资比例高达100%。这意味着该项目的建设资金没有依赖外部融资 、政府补助或其他非企业自身的资金来源。
工程造价询问事务所能否出具竣工结算报告
工程造价询问事务所能够提供竣工结算报告 。这类报告是工程造价询问服务的一部分 ,通常包括对工程项目的最终成本进行评估和确定。工程造价询问事务所在完成相应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后,会出具结算审计报告,该报告详细说明了工程项目的实际成本 ,以及与原预算相比的节约或超支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在财务审计方面具有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对建设单位最终的项目总体决算,包括前期立项等全部费用进行审计 ,出具具有权威性的工程决算审计报告 。
由工程造价事务所出具的叫“工程结算审计报告 ”,这个主要是以工程审价为重点。两个报告差一个字,会计师事务所叫“决算审计” ,工程造价叫“结算审计”。
财务竣工决算审计是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报告,它与工程造价事务所出具的工程结算审计报告有所不同。工程结算审计报告主要关注工程审价,而财务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则涵盖更广泛的范围 。财务竣工决算审计报告中审核的金额不仅包括工程主体的造价审定金额 ,还涉及多种其他费用。
出具竣工结算审核报告的单位需满足以下资质要求:企业资质与年限要求工程审计公司必须已取得乙级工程造价询问企业资质证书,且满3年。这一要求确保企业具备长期从事工程造价询问的专业能力和经验积累,能够胜任竣工结算审核的复杂性工作 。
第十八条 工程造价询问机构接受发包人或承包人委托,编审工程竣工结算 ,应按合同约定和实际履约事项认真办理,出具的竣工结算报告经发、承包双方签字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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